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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

當機會來敲門──「過度承諾」是窮忙的元兇


↑左圖是電腦書籍的限時合譯工作,右圖是商業雜誌的歐美新聞寫稿工作(為此還特地買了一份世界地圖,呵)。

我一直在整理心情,等待著思緒沈澱再來寫這篇文章,於是一等就是兩個多月。值得高興的是,這一等,讓我的哀傷也平復了許多。

故事從7月3日中午以及7月8日下午的兩封電子郵件開始,在那之後不久,便有一家雜誌社和一家出版社闖入了我的生活。一份是商業雜誌的歐美新聞寫稿工作,一份是電腦書籍的限時合譯工作。

通常這類人家自己找上門來,說是別人推薦的或者說是自己看了我的文章或部落格才登門的機會,一年大概會有個一兩次。

大多數時候我都會拒絕,因為我白天還要上班,晚上的話我寧可用來消化我那成堆買來數月甚至數年但尚未閱讀的書,而且我已經有一家固定合作的電腦雜誌社了,工作可以算是滿檔。

不過總是會有例外的嘛,例如這回。一半是因為太久沒接這類電腦書籍翻譯工作(好奇心使然),一半是因為不知道如何拒絕人家好意(忘記要說不)。曾經看過一本時間管理的書裡面有提到,「過度承諾」是窮忙的元兇。是啊,我覺得學會適時說「不」,會讓一切海闊天空。學會如何在正職、副業、休息三者之間取得平衡,永遠是所有工作者都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況且我願意接受挑戰,是因為我喜歡寫作,我熱愛,而且從某個方面來看,我也只會這項技術而已。話說回來,我的退稿經驗和留用經驗幾乎一樣多。被退稿的那種受挫感覺真的很難受,你必須要有辦法能夠排解這樣的壓力。像我就會把自己抽離趕稿的情境一下子(隨著經驗越來越老到,時間也越來越縮短),等心情恢復了再回來改稿子。話說回來,太容易就成功,可能也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7月的時候我正在看《女人‧房子‧一本小說》這本小說,主角最終沒有接受報社的職務,因為當興趣或熱情完全變調為只是工作時,其吸引力就會一點一滴地消失蒸發──那對我而言無疑是一種啟發。

或許下次再遇到類似機會的時候,我應該回答他們「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你們要找的人」,然後加以婉拒,因為我相信自己並不會想做那些工作,我只想過自己的悠閒生活而已。你可以說我是安於現狀,反正我並不打算反駁。

避免過度承諾絕對是件好事,例如最近我就老實而委婉地告訴長期合作的那本電腦雜誌,我不太喜歡翻譯產品DM之類的東西,這樣一來我不僅鬆了一口氣(因為DM的內容包含文宣和技術規格,極盡瑣碎之能事,唉),而且也有自己的時間看我想看的小說。

從結果來看,毫無疑問地,出版社的試譯稿通過了(這點我從來就沒懷疑過會失敗),而且被分配到的電腦書章節也順利翻譯完畢,甚至超前一個禮拜進度。對我個人而言,這無疑是難得的,因為這是我唯一一次準時交稿的電腦書,以前都要拖上三個月半年的。至於原因嘛,單純是我像個貪玩的小孩子一樣,只想趕快把那本書解決掉,就可以早點出門去玩打彈珠了。所以翻完那本書的隔週第一天(禮拜一),晚上我看了《BJ單身日記》,第二天我就開始恢復接雜誌社的翻譯了,之後的幾天晚上不是看VCD就是看小說,總之愜意無比。另一方面,身為老練的譯者,我很專業地測量了試譯稿所花費的時間(這份試譯稿有三頁,剛好涵蓋了三種不同類型的版面),並推算出一個小時大概可以完成兩頁,所以可以精準地安排進度,超前了就休息,落後了就趕工。

不過今天我寫這篇文章想談的並不是這件事,而是為商業雜誌寫稿的那件事。7月9日下午接到編輯的電話之後,感覺自己飄飄然的。我有那麼厲害值得採用嗎?事後來看答案果然是否定的,我一點都不適合!我最後一次在筆記本上面談論到那本雜誌是在8月4日,隨後我就被龐大的電腦書翻譯截稿壓力所掩沒了。

嚴格說來,我不是輕言放棄的人,但是最後我還是放棄了。說實在的我已經找好再下次要寫的題材了,但是後來她卻提供給我別的、對我來說很陌生的東西,我覺得那是軟釘子,便很有自知之明地選擇退出了。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讀別人寫的文章是幸福的,但是自己來寫卻是痛苦的。

我的習慣是,當我要做一件事情時,我會收集非常多的資料(戰鬥前的勘查絕對是必要的),於是我補齊了過刊(甚至莫名其妙多買了三本重複的),也閱讀了其他的設計雜誌(《Wallpaper》啦、《Shopping Design》啦),花了幾千塊和幾十個小時。無奈最後仍以放棄收場,但是我很慶幸及時收手,否則只會徒增雙方的改稿工作量與浪費信件往返的時間。畢竟要去做一件自己不熟悉甚至不合適的工作,對任何人來說,從來就不是件輕鬆的事兒。

的確一點也不輕鬆,雖然明知把資料大略看過非常重要,但是難就難在你通常沒那麼有耐性,或者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做這件事。然而少了這個謹慎的步驟,卻往往會害你花上更多倍的心力,才發現很多資料早就已經在你手上了。剛開始在交涉決定是否要接受這份工作的時候,還曾經五六點就起床跑到辦公室去,趕在上班前把前夜閱讀消化後的文章大綱寄出去。光是那天早上,我就做了七件事,除了傳回題目與大綱之外,還向出版社更正了要傳回試譯稿的時間。

說起來,我讓很多人讚賞過,同時也讓很多人失望過。編輯的文章修改意見裡面提到我給的稿子缺乏自己的觀點,我想她是認為我應該要讓文章看起來像是我親身經歷過的一樣,而非像是第二手的消息。但問題是我從來就沒有親身經歷過那些事(英國到目前為止也還沒去過),要讓憑空想像變得像親身經歷,我一直搞不懂深諳此道的記者們是怎麼辦到的。

總的來說,我覺得這是一次有趣的經驗,也很感謝獲得這樣的機會,只是有趣中帶有失望、無奈,和一絲絲的遺憾。我感覺我跟那本雜誌的緣分已盡,再也不想看到它了,一點也不。我很可能等一下就會開始網拍之前買的那14期雜誌,一刀兩斷比較乾脆一點。但是如果沒有這次的經歷的話,我也不會知道自己並不適合,反而還會繼續嚮往在那類型刊物上面寫稿的生活。

再者,其實專欄作家或特約作家一點也不好玩,像我這種level的,拿的稿費也沒比一般人多,反倒是要在「必須準時交稿」的信用口碑與道德壓力下,按時給編輯們寄去稿子。老實一點講,這樣頂多是便宜了他們、幫他們解決缺稿的燃眉之急而已,所以我後來都傾向於當個不定時投稿的一般人就好。

最後再講一件事,因為合作之初並沒有先就稿費的部分進行討論,總之我後來並沒有拿到稿費(連贈刊也是後來寫信去要才寄過來的),這讓我覺得完全不知道自己搞得自己這麼忙碌又這麼疲憊,到底所為何事?寫作的成就感和喜悅真的可以超乎一切嗎?實際上我是可以去跟他們要的,但是我想也不必了啦,就當作這是一次挫敗的經驗,徹徹底底的挫敗。況且從字數來看,稿費也不會太多,但是我所必須付出的心力,卻是數倍於以往。這才是比較值得我去思考的,以後工作還是不要亂接為妙,切記!切記!

PS1:關於八月間那段翻譯電腦書的日子實況,可以參考部落格上的〈最近每天晚上都會有的既定行程〉這篇當時的心情日記。
PS2:初接那份寫稿工作的時候,還曾經寫過〈久違的趕稿夜晚,感觸特別多〉這篇文章,如今看來那不過又是短暫人生當中一次曾經有過的刻骨銘心的回憶罷了。

工商服務:來去博客來買《女人‧房子‧一本小說》

【2008.09.30 updated 新增2張照片】

【2008.10.10 updated】

【2008.10.11 updated】

在整理檔案的時候,發現2008年1月9日寫過一段話:「學會割捨,有些東西讓我忙得要命,但是我的收穫卻不成比例地少。包括對資訊的過濾,質比量來得更為重要。」跟現在這篇文章所談的「避免過度承諾」概念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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